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之相關申請
日期:2015-02-26~生活助學金~~~ 系上學生欲申請者,請備齊資料3/3前交至系辦。~~~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 書函 | ||||
機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
傳 真: | 02-2905316302-29053163 | |||
承 辦 人: | 林德貞 | |||
聯絡電話: | 02-2905304002-29053040 | |||
電子郵件: | 029586@mail.fju.edu.tw |
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發文日期: | 104年0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輔學三字第1040010016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 件: |
(6件) (6件)分配員額表、申請名冊、請領名冊、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暨各系申請注意事項各乙份 1041300072_1_10302生活助學金-申請書.doc 1041300072_3_10302生活助學金-分配員額表(1).xls 1041300072_4_10302生活助學金-申請名冊.xls 1041300072_5_10302生活助學金-請領名冊.xls 1041300072_6_10302生活助學金-各系申請注意事項1040115.doc 1041300072_6_10302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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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檢送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之相關申請表件,請依分配員額於104年3月5日前提報申請學生名冊,請 查照。 |
說 | 明: | |||||
一、 | 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 |||||
二、 | 本助學生係開放弱勢家庭子女申請,且申請者須為25歲以下學生。 | |||||
三、 | 本助學金申請者不可重複請領本學期「清寒助學金」,錄取後須就讀學系分配進行校內服務一週10小時(每月總時數40小時)後補助其自104年3月至5月之每月生活費6,000元整。 | |||||
四、 | 各學系須於104年3月5日(星期四)前依分配員額薦報學生申請,將申請名冊(紙本)及學生之申請資料提報至生活輔導組,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案)以寄送電子郵件方式擲回承辦人員信箱。 | |||||
五、 | 各學系須於每月底前以寄送電子郵件方式提報本助學金請領名冊。 | |||||
六、 | 隨文檢附分配員額表、申請名冊、請領名冊、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暨各系申請注意事項各乙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