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規劃實習課程,指導輔導助教辦理各項實習相關工作。
(二)實習前學校課程教師主導召開實習機構審核會議,確認合格實習機構名單。
(三)參與學生實習申請作業,審核申請資料及確認實習生的評選結果與分發。
(四)安排及分配系上每位教師的責任訪視機構,實習中前往機構實地訪視,拜會部門主管與探訪實習生,了解學生實習狀況並及時解決問題。
(五)依據學生實習報告及成果發表會之表現評定實習成績。
(六)若學生於實習期間表現特殊優異,經機構及學校課程教師認定者,得報請校方與系主任公開嘉勉以資鼓勵。
(七)提供系上實習作業之改進與建議。
(八)協助擴展海外實習機構。
(一)負責接洽實習機構,協助辦理產業實習委員會會議,討論實習機構核定等事宜。
(二)彙整實習機構資訊,並公布經產業實習委員會核定之學生實習機構,提供學生各項相關參考資料。
(三)負責實習申請流程之行政作業,並公告核定分發之實習學生名單。
(四)實習中應掌握學生實習情況,並彙整實習生繳交之實習週報。視學生需要,協助任課教師解決學生遇到之問題。
(五)實習結束後舉辦實習成果發表會,並彙整實習生書面報告及實習機構提供之實習生成績評量表交予課程教師評定實習成績。
(六)實習結束後彙集機構督導、學校課程教師與學生三方面之意見,以為下學年度學生選擇機構、實習安排以及實習教學改進意見之參考。
(七)協助實習課程教師辦理各項實習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