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日期:2021-05-13系收件截止日為6月16日!!! 截止日前備齊資料交食科系辦公室!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 ||||
機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
傳 真: | (02)29053163 | |||
承 辦 人: | 施欣儀 | |||
聯絡電話: | (02)29053101 | |||
電子郵件: | 128771@mail.fju.edu.tw |
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發文日期: | 110年05月11日 |
發文字號: | 輔校學三字第1100008716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4件) 附件一: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附件三: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四:單位月請款名冊 1101300340_1_ATTCH1.pdf 1101300340_2_ATTCH2.ods 1101300340_3_ATTCH3.odt 1101300340_4_ATTCH4.ods |
|||
主 | 旨: | 函知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
說 | 明: | |||||
一、 | 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 |||||
二、 |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 |||||
三、 |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 |||||
四、 | 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10年6月18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如附件二)、個人申請書(如附件三)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 |||||
五、 | 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 |||||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 ||||||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 ||||||
六、 | 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依優先別排序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 |||||
七、 |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0年10月至12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5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附件四)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