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告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

日期:2016-05-12

系收件截止日:6/16,請備齊資料於6/16前交系辦彙整。

附  件: (3件) (3件) 附件一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三申請表 1051300289_1_1.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105版本).pdf
1051300289_2_2.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105版).pdf
1051300289_3_3.生活助學金申請書105(1)版.doc
  旨: 函告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請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1)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2)辦理。
  二、 申請期間:105年6月1日起至6月17日止。
  三、 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承辦人黃玉芳電話29053101〈YP104室〉。
  四、 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 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生輔組網頁下載)(附件3)。
     (二)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應另含配偶。
     (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四)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六、 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每月生活助學金六千元,每期以3個月計;大學部學生每月應服務4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應服務30小時。
  七、 申請程序: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登錄(http://smis.fju.edu.tw/fjugrant/)及填寫助學金領取方式並將繳交資料送交生輔組。